昨日發生三級火警的北角五洲大廈內有多間賓館,大廈業主立案法團指公契列明3樓或以上單位不能開設賓館,質疑有人違例。但民政事務總署稱,無權過問大廈如何執行公契,單位只要符合消防及建築物條例的安全要求,就會批出賓館牌照。
民政事務總署高級消防區長鍾榮光解釋,公契是大廈發展商、物業管理人和業主之間的私人契約,各方可根據契約賦予的權利執行大廈管理,政府作為第三者無權詮釋公契內容。
鍾榮光指,現時發牌會參照建築物條例中的「逃生途徑守則」訂立人數,確保不會超出大廈可容納人數。他又指署方2011年至今,在巡查無牌賓館、檢控和被定罪個案的數字都以倍數增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