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盈告香港寬頻廣告毀商譽 官稱「大食」旨在取笑收費貴判敗訴
損害商標香港寬頻電盈
香港寬頻於2015年初賣廣告,以「電訊盈科家居電話及eye用戶,唔使再忍受咁大食嘅家居電話月費」,並引用競爭對手電盈商標作為宣傳,標榜其收費比電盈低。電盈及後入稟高院控告香港寬頻侵權,指香港寬頻損害其商標作出不誠實商業行為。高院今頒下判詞,法官認為「大食」一詞只是廣告用詞,旨在取笑電盈,用字意指昂貴,而實際上案發時段香港寬頻有關收費的確比電盈低,故裁定電盈敗訴,並需支付訟費。
原告包括數據資訊服務有限公司及電訊盈科企業有限公司(下文統稱為電訊盈科),旗下的註冊商標包括「HKT」、「eye2」、「eye多媒睇」「電訊盈科」等。被告為香港寬頻網絡有限公司(下稱香港寬頻)。
法官於判詞指,香港慣用較為誇張字眼賣廣告,廣告中「大食」一詞只是較出眾及誇張,意思解作昂貴,一般觀眾均能理解,有關用字只是取笑一下電盈。法官又認為廣告旨在向顧客宣傳,香港寬頻有一個較低的收費計劃,相信觀眾都能明白。
電盈指被告使用「大食」一詞誤導公眾,令人有感電盈收費過高。惟法官認為「大食」沒此含意,並稱如果香港大部份的電訊供應商均能就家居電話或網絡服務提供比電盈更低的價格,這或果真意味電盈收費過高。
法官亦同意案中證據顯示,涉案相關時份即2015年2至4月,香港寬頻的相關收費的確較電盈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