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譚凱邦表示根據長實向屋宇署呈交的核准圖則,這733呎之中原來還有29呎是巨柱在每個A室單位的橫切面面積;換言之,業主買一個近千呎單位,真正可用的面積原來僅僅超過700呎。
以該屋苑前年剛入伙時的銷售面積(即實用面積)成交價計算,一個中低層A室單位約493萬元,即每呎售價6,737元,表面上比同座的中低層B室單位6,814元呎價稍低,但原來當中業主是用了19.5萬元買完全用不着的柱位。若扣除柱位面積計算呎價,A室每呎要7,014元。首都共有2,096個單位,即剛好一半業主都要為巨柱「找數」。
有不願具名的建築業人士稱,日出康城其餘未入伙的兩期領都與領峯,均有類似巨柱設計,可以預期會有相當數目的業主買樓時要一併買柱。
有建築師表示,屋苑的結構柱以往多數設計在一些不計算入銷售面積的公用地方,但由於巨柱入屋的設計,可以增加發展商的銷售建築面積,所以預期日後新落成的屋苑,將會有更多類此設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