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日中午,奧巴馬在妻子米歇爾陪同下登上就職禮台,用左手按着林肯用過的《聖經》,舉起右手。53歲的羅伯茨問奧巴馬說:「參議員,你是否已準備好宣誓?」奧巴馬答:「是。」
美國憲法第二條第一款嚴格規定總統誓詞,是以下35個英文字,不計總統名字在內:"I,(名字),dosolemnlyswearthatIwillfaithfullyexecutetheofficeofPresidentoftheUnitedStates,andwilltothebestofmyability,preserve,protect,anddefendtheConstitutionoftheUnitedStates."(我謹此莊嚴宣誓,我必忠實執行美國總統職務,竭盡全力,恪守、維護和捍衞美國憲法。)
但這短短35個字,竟成為前日錯漏最多的環節。首先是奧巴馬有點心急,羅伯茨讀第一句"I,BarackHusseinObama,dosolemnlyswear"(我巴拉克.侯賽因.奧巴馬謹莊嚴宣誓)讀到一半時,奧巴馬已急不及待開口念"I,Barack"。此時他發現跟得太快,立即停住,等羅伯茨說完整句後他從頭開始跟着念。
第一句念得不順,第二句才是大問題。羅伯茨不但誤將"faithfully"(忠實)一字,錯放在"UnitedStates"後面,還將"UnitedStates"的前置詞"of",錯說成"to",令整句變成"thatIwillexecutetheofficeofPresidenttotheUnitedStatesfaithfully"。奧巴馬初時有跟着念,但念到"thatIwillexecute"時覺得有問題,突然停下來,向羅伯茨點了一下頭。
全場氣氛打住,大部份民眾都不知道發生甚麼事。羅伯茨知道是自己念錯了文字次序,企圖更正。不過他越念越錯,雖然補回"faithfully"一字,但'execute"一字又不見了,變成"faithfullytheofficeofthepresidentoftheUnitedStates"。被他弄得團團轉的奧巴馬,最終亁脆說了羅伯茨第一個錯誤版本,亦即將faithfully放在UnitedStates後面,餘下的字句則順利完成。
有評論認為這是羅伯茨2005年上任以來首次為總統監誓,難免緊張。但奧巴馬當年是22位投票反對他做首席大法官的參議員之一,令人不禁懷疑羅伯茨在監誓時故意念錯。
美國立國233年,歷任總統都要準確宣讀誓詞。奧巴馬念錯了次序,憲法專家普遍認為沒大問題,他擔任總統的合法性不會受到質疑。但多名學者認為,奧巴馬應重新宣誓,因為美國第30任總統柯立芝和第21任總統阿瑟,公開宣誓時也是說得不清不楚,最後選擇再次宣誓。喬治華盛頓大學憲法教授特利說:「如果奧巴馬不再次宣誓,未來四年就會有人質疑他沒有達到憲法標準。」
美聯社/法新社/美國《華盛頓郵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