陌生男帶不相識少婦到酒吧摸腰錫嘴今脫非禮罪 官勸:學吓點樣尊重人

蘋果日報 2018/09/20 19:06

非禮葉展鋒

患有抑鬱症的38歲新婚人妻,去年與丈夫吵架後到街頭散心,她稱因服過抗抑鬱後感覺很累,被不相識的男子帶到酒吧飲酒,期間遭對方強吻及摸胸非禮下體。陌生男警誡下稱:「我有摸過膊頭、攬過佢腰、拖過佢手,但冇非禮過佢。」,他被控非禮罪,案件經審訊後裁判官今裁定被告脫罪,惟指事主與被告毫不相識,被告的行為並非如其所說述地順利成章,勸他「學吓點樣尊重人」。
報稱從事廣告業的被告葉展鋒(34歲)被控於去年11月8日在赫德道一酒吧非禮女子X。
裁判官今指,X雖供稱抗拒被告於酒吧內把手伸進其衣內「揸」其胸部,卻沒有即時離開或報警,控方沒有其他佐證,X沒有在跟丈夫的WhatsApp對話中提及,即使內容中X稱「有危險」,但不清楚這是在甚麼階段發出。
官:X或想引起丈夫的關注與緊張
裁判官認為事發於眾目睽睽的位置,被告卻能把手伸進X的衣物內摸其胸部,並惹來X很大反應,裁判官對X所描述的真確性有保留。裁判官續指,X及後有機會於廁格獨處,卻沒有透過WhatsApp向丈夫直接交代情況,亦沒有報警。丈夫先前亦曾多次致電X卻未被接通,X明明有機會卻沒有求救。
裁判官認為X或想引起丈夫的關注與緊張,質疑X是否有作出如她自己所說的反抗行為。裁判官不認為事件是由X完全捏造出來,因被告承認有跟X「錫嘴」與碰到其胸部.惟認為控方未能在毫無合理疑點的情況下證明被告有非禮行為,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
裁判官最後指,被告與X互不相識,只是在街上遇到,無論如何在此情況下「錫」和「揸」別人的胸部,都不會如被告「講到咁自然地發生」,並勸諭被告「學吓點樣尊重人」。
【案件編號:KCCC1887/18】
記者廖希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