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隔數天,胡小姐在MSN再遇該變態男子,「我上次唔記得鏟走佢,今次撩我傾偈,我又唔認得係佢。」結果對方再次「偷襲」成功,在她面前露械。胡的男友於是以女性名字登記的MSN戶口向該變態男打招呼,對方「照辦煮碗」向胡的男友露械。記者事後分別以男、女名字登記的MSN戶口向該男子發訊息,惟對方一直無回應。現年約20多歲的胡小姐是資深網民,雖然受驚一場,但並不打算報警,「因為警方未必受理。」
警察公共關係科表示,若收到有關投訴會根據《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跟進,科技罪案組暫未有這類罪案統計數字。MSN香港區業務主管朱會泳接受查詢時稱,該公司提供一種免費溝通工具,性質等同手機,所以他們不會監管透過MSN進行的犯罪行為,但如有需要可提供有用資料協助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