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間清潔公司自01年開始承辦將軍澳富康花園的清潔服務,疑因員工不足數,恐遭法團扣薪,東主與分區經理竟借用另六名清潔工人名義,虛報在富康花園工作,於四年間共騙清潔費逾100萬元。東主及前分區經理經審訊後被裁定一項串謀欺騙罪成,東主早前已被判囚15個月,經理昨判社會服務令120小時。
首被告楊位興(50歲)與次被告關永偉(48歲),被控於01至05年間,串同六名員工向管理公司及業主立案法團虛報清潔工人數目。
案情指,富康花園於01年及04年先後批出兩份為期兩年的清潔合約予立興清潔服務有限公司,合約規定日班工人最少要有23人,夜班最少15人,員工出席率不足,法團便有權扣薪。自01年底,立興人手長期不足,公司董事及股東楊位興及區域經理關永偉同意將另一屋苑的工人姓名在富康申報,並找人替他們每日打卡報到,藉此虛報上班人數,四年共騙逾1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