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R誤殺案】周向榮被指於集團事宜上事必躬親
周向榮麥允齡陳冠忠DR誤殺案
2012年發生的DR醫學美容事故,集團創辦人周向榮、女西醫麥允齡及技術室化驗員陳冠忠各被控一項誤殺罪。周向榮繼續接受次被告的大狀盤問,大狀質疑周一直試圖疏離涉案APSC科研公司的控制核心,但實際上董事局由他操控。周不同意,指3名董事之中其妻子與他一起開廠,另外兩名總經理和經理亦在DR幫他開天闢地,「佢哋3位女士嘅意見我點敢唔聽,我知自己有乜短處,但聽人意見,兼聽則明」。律師則指周實際上事必躬親,批評他說謊,周稱絕對不同意。
周向榮早前自稱在配製細胞產品的APSC實驗室沒有正式角色,律師今出示報稅單和其他文件,指周曾自稱APSC行政總裁、經理和研究助理,質疑他就是負責人,故可隨意選擇身分。周指經理和研究助理只是統稱,而董事局有權安排他以不同身分達成生意目的,例如跟內地人士簽約一般要用總裁身分。至於他算不算親力親為的老闆,周指需視乎定義,他會盡力閱讀員工的電郵,但每月只能抽空巡視實驗室一兩次,不算符合親力親為的完滿定義。
律師舉例證明周事必躬親,指APSC員工須經周批核後才可購置用品。周解釋APSC每月花費逾80萬元購買消耗品,他身為投資者審視消費亦很公道。他一度否認購買用品須得他批准,稱銀碼大才需要,不過其後表示同意,但APSC以外的DR部門毋須索取他批准。
早前證供顯示周有份面試科研人員,律師指這反映周在招聘重要職員時扮演重要角色,周同意他會面試主管級和專業化驗員等員工。不過律師指有普通員工亦由周面試,周確認有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