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名被告分別為唐健帮(31歲)、譽韋崙(24歲)及鄭學洺(23歲),控罪指他們於今年5月24日在銅鑼灣禮頓道及加路連山道一帶,連同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參與暴動,以及意圖使陳子遷身體受嚴重傷害,而非法及惡意傷害他。
唐昨晨被押解到東區裁判法院,譽與鄭則分別報稱頭痛和不適送院,至下午譽出院上庭,鄭則仍留醫。
唐譽二人各獲准以兩萬元現金保釋,每周向警署報到一次,其間不准離港,9月24日再提堂。鄭則於本月7日再訊。
據了解,控方未能從網上取得的案發片段中認出唐和譽的容貌,但靠翻看閉路電視找到譽,並憑線報得知唐的姓名和住址,上門拉人。譽報稱被捕後遭警方打頭、胸和背,以致要入院診治。
案件編號:ESCC134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