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民化名金正恩 煽惑包圍新屋嶺 罪成還柙或判監
潘榕偉控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結金正恩新屋嶺
地盤工去年9月以網名「金正恩」在社交媒體發文,稱「全民包圍新屋嶺」及「救出義士」等,一個月後被捕,被控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結等罪。案件經審訊後,裁判官黃雅茵今裁定被告罪名成立,並指控罪及案情嚴重,若有證據涉及任何集會則更甚,法庭必須嚴肅處理,遂將被告還柙至下月3日,等候社會服務令報告始判刑,但明言不排除判監。
案件今午在東區裁判法院裁決,被告潘榕偉(38歲)被控於去年9⽉19日至21⽇期間,煽惑身份不詳的⼈在新屋嶺外參與非法集結;另一項煽惑他⼈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則屬交替控罪。
黃官裁決指,被告自稱不相信有強姦或性侵事件發生,卻在未經證實下於網上發文,作出嚴重和虛構指控,毫無疑問是一名不負責任的網絡使用者。不過,法庭並非要處理負責任與否、消息真偽、抑或政治立場等問題,而是要決定本案相關行為是否屬擾亂秩序。
對於辯方指被告帖文提到「全民包圍」是為「救出義士」,意思是希望找律師協助義士保釋,黃官認為說法不合理,並指全民包圍對保釋和找律師「救出義士」毫無幫助,反而會牽涉暴力行為,故裁定被告的意圖是煽惑他人作出擾亂秩序行為,裁定他罪名成立。
控方於聆訊中指,被告在第二個帖文發出後,再在第一個帖文內回應留言,目的是為推高事件關注度。不過黃官指沒證據作出相關推斷。此外,對於控方指被告曾將帖文下對被告提出質疑的回應刪除,藉此營造全民支持包圍新屋嶺行為的說法,黃官亦認為沒有證據證明被告是涉案群組管理員、或群組有多少名管理員。黃官續指,即使被告是管理員,以他曾不只一次對質疑的回應作出反駁來看,他大可將所有反對聲音一併刪除,故認為控方說法站不住腳。
辯方求情透露,被告案發後失業近8個月,間中做沖曬散工,近月才找到老本行地盤工作,家有年老體弱多病雙親要照顧。辯方指被告已得到教訓,明白網上留言要謹慎三思,事後已再無上網發文。辯方解釋,被告今次魯莽犯案,純為爭取社會對事件更多關注,望法庭了解被告只有中五教育程度,沒有足夠知識為傳聞作出查證,亦無考量自己言論的影響性。
被告以網名「金正恩」於fb公開群組「不翻牆很難 很難不翻牆(專談政治)」先後四次發文,涉及警方曾把被拘留人士虐打致死的言論,並有一次呼籲網民包圍新屋嶺扣留中心。每個帖文均可被公眾看到,並有不同程度的回覆、轉發及表情回應。
被告自辯時承認,去年9月20日在討論政治的社交群組發文,稱「全民包圍新屋嶺,救出義士,才是重中之重」。辯方問被告「包圍」及「救出」是甚麼意思,被告指當時看新聞見到市民包圍警署,但他覺得沒有用,認為與其包圍警署,不如包圍新屋嶺唱歌,令傳媒關注新屋嶺內被捕人士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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