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有電影界「金牌副導」之稱的經民聯大埔區區議員羅舜泉(圖),向區議會秘書處申請發還營運開支津貼或償還款額時,因沒按指引以實報實銷形式申請而被控,涉及議員助理的薪金近五十萬元。他昨否認四項欺詐罪受審。
被告羅舜泉(五十九歲)在二○○八年至二○一三案發間,曾聘用三名全職及一名兼職議員助理,四人曾簽署共九十四份薪金收據,以供被告向秘書處申領發還津貼。其中兩人曾被拖欠三至五個月的薪金,但在被告收到津貼後均已獲全數支薪。
被告的前議員助理鄭景豐在粉嶺裁判法院指,受僱其間他每個月月底均需簽署薪金單據表格,供被告申領發還營運開支,約一周後獲被告以支票或期票方式支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