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生效逾兩年的《職業安全及健康(顯示屏幕設備)規例》,規定僱主要為長時間使用電腦的僱員提供安全的工作環境。天主教香港教區勞工牧民中心早前成功訪問了二百二十名經常使用電腦的文職人士,結果顯示近八成受訪者表示不知道有該法例,逾六成人稱在過去一年因經常使用電腦而感到肩膊不適,逾五成人感到頸椎不適,少部份更出現手部痛症。
該中心表示,有關情況反映僱主未有切實執行《職業安全及健康(顯示屏幕設備)規例》,而頸椎及肩膊痛嚴重將可導致肩周炎或張力性頸部綜合症。此外,工作量大及工作時間過長都可能加重與工作有關的筋肌勞損問題,呼籲政府必須加強職安健法例的宣傳教育工作,並就香港僱主執行條例所規定的現況,盡快進行全面調查。
根據法例,僱主一旦違反上述規例,最高可被判罰款五萬元;而法例生效兩年多以來,勞工處共發出一百九十六次書面警告,二十七次改善通知書,但未有檢控數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