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名認罪被告為非政府組織社區主任張啟昕(31歲)、地產公司職員馬寶鈞(23歲,圖)、診所護士黃麗蘊(21歲)及保安楊浩華(31歲)。代表4人的資深大律師麥高義指,4人中張啟昕學歷最高,擁地理碩士學位,獲民主黨立法會議員黃碧雲撰信求情,稱讚熱心屋邨環保回收事務。翻查報道,張為民主黨黨員,2015年曾代表黨出選中西區正街區議會議席但落敗。
麥指被告馬寶鈞收入微薄,非高學歷人士,形容他是「即興的示威者」,對政府、法庭及警方乃三個不同組織沒有認知,自以為清場當日是與警察「玩遊戲」;至於被告黃麗蘊坦認當日到場示威。
麥又稱4名被告均不想與警方衝突,均是良好市民,今次已上了人生寶貴一課,有悔意及向法庭道歉,希望可以罰款方式處理,如要監禁則望可緩刑。法庭押後判刑。
案件編號:HCMP777、779、794、797/15
■記者蘇曉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