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暴之戰】瑞士翁涉阻內地男去路被控 自辯稱拉門只為拍攝無意阻礙事主

蘋果日報 2020/09/10 18:36

抗暴之戰和你Lunch公眾地方擾亂秩序

【更新】
中環上班的內地男買午餐時,疑因拍攝「和你Lunch」市民,被包圍指罵「返大陸」,其間攜相機拍照的瑞士籍老翁涉嫌關門及阻擋內地男返回辦公大樓,被控協助及教唆在公眾地方擾亂秩序,案件今續審。辯方指事主當時曾停步,並轉身向群眾說「我們都是中國人」,過程有5、6秒,其間沒人阻礙他返回大廈。被告瑞士翁出庭自辯,自言在港居住43年,業餘喜歡攝影紀錄社會事件,包括六四晚會及雨傘運動等。案發當日的照片反映示威和平,從衣着可見參與者並非平常電視上看見的示威者。
男事主藺楠(30歲)今早繼續接受辯方盤問。辯方指根據閉路電視畫面,藺在中環遮打大廈正門附近時,沒人阻礙他繼續進入大廈,反而是他自己停步並且轉身向人群說:「我們都是中國人!」過程用了5、6秒,認為是藺自己決定不走進門口。藺承認停步轉身說話是他本人的決定,但否認停步時已覺現場環境安全,亦否認說出「我們都是中國人」是想令群眾冷靜。
辯方指出,涉案大門為自動門,感應到人便會自動打開;而根據藺的證供,被告出手推門後,仍有人能經該門進入大廈,意指被告其實沒把門緊閉。辯方問藺,其證供的時序是否如此,藺多次沉默,並拒絕回答,又稱:「這不是『是』或『不是』的問題,如果只准我答『是』或『不是』,我沒辦法回答。」裁判官崔美霞介入再問,藺回應指,進入大廈的人要拉門並打開一個小縫子,才可入內。

被告:要拍攝中港雙方

辯方指,由藺在港鐵站出口外遇見示威、到他步回遮打大廈門口,中間其實沒人阻礙他前進。藺不同意,指如果所有人靜止不動,他才同意屬無阻礙。辯方又指,現場人士強調藺與他們不同,藺說普通話,眾人說廣東話。藺說他意識到的區別不是「他們說廣東話」,而是「他們是示威的人,我是看到的人」。
裁判官崔美霞裁定案件表證成立。被告Marc Gerard Progin(75歲)選擇作供,自言1977年來港定居,至今住了43年,退休前任職瑞士一間製錶廠的亞洲區技術總監,業餘喜愛攝影,不收酬勞,只為記錄生活百態。庭上呈遞多張他的作品,包括2014年雨傘運動參加者在街頭紮營露宿、女子拿着小黃傘、2015年維園六四晚會、親北京人士示威等。
被告強調,拍照要真實呈現雙方情況,包括「pro-Hong Kong side」與「pro-Beijing side」(支持香港一方和支持北京一方)、「China side」與「Hong Kong side」等。

整場活動均沒警察出現 故此十分和平

去年10月4日案發當天有「和你Lunch」活動,被告稱拍到的照片呈現和平示威,有人舉起五大訴求手勢。他形容參與者衣着光鮮整齊,由外表到鞋履都顯示他們並非電視上常見的示威者。
被告續供稱,當日使用一支20至70毫米鏡頭,他會在目標景物的兩至三米外對焦,而不會在例如50厘米的近距離拍攝。他當時在大廈門口,想前往牆邊角落,以獲取較佳的拍攝角度,但被打開的玻璃門阻擋,故伸手拉動玻璃門,但門並沒有關上,身處他後方的一名男子成功進入大廈。他拉門時,並沒有阻礙事主進門的意圖。
在控方盤問下,被告稱當天整場活動包括全個遊行路線,均沒有警察出現,故此十分和平。他強調自己不是記者,不是以拍照為生計,拍照時亦無打算在新聞報章刊登。控方指,他之所以拉門,是蓄意要令後方群眾可以繼續向事主施壓,被告對此否認。案件押後至本月16日結案陳詞。
【案件編號:ESCC5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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