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警會關注警方頭盔加裝運動攝影機 高級警司:可澄清惡意失實謠言及保障警員
監警會梁定邦謝偉詮林曉彤俞官興
警方過去在大型公眾活動中,常以攝影機拍攝現場情況,但於今年10月1日的大規模部署中,大批防暴警的頭盔突加裝內地品牌大疆DJI OSMO action的運動攝影機,引起社會猜測。警方代表今午在監警會會議上透露,有關安排由10月1日起實施,強調就警員何時可使用、影片保存等有嚴謹指引。
有監警會成員關注警方如何確保會公平公正處理影片,「驚有人指控話,對你不利就冇睇,對警方有利就攞出嚟」;警方回應時則強調,警員不能自行刪除影片,亦有機制核實片段由何人何地拍攝,「有晒紀錄喺度,冇得走」。
模擬片段,右下是數碼動態攝錄機視角。 監警會直播截圖
行動部署理高級警司(特別職務)方志堅指,由2006年起,已在大型公眾活動中使用數碼手提攝錄機拍攝現場情況,以獲取高清、相對穩定的影像用作舉證之用,惟去年6月起發生連串衝突,為澄清惡意失實謠言及保障警員,由10月1日起為前線防暴警員提供數碼動態攝錄機,同時希望以高清畫面提高舉證效率。他續指,該批攝錄機防水及防撞,具4K解像度,安裝在警員頭盔上,「同事望邊個方向就可以拍攝」。
至於警員何時可使用攝錄機,方志堅會由警員作風險評估,如大型公眾活動出現破壞公眾安寧的情況,或需準確拍攝情況以助搜證時,才會啟動攝錄機,強調警方就使用及影片保存有嚴謹指引。
數碼動態攝錄機可防水及防撞,並具有4K解像度。 監警會直播截圖
監警會主席梁定邦則指,因警員不會只用一部攝錄機拍攝,相信上庭時辯護律師會要求提交所有片段,亦相信律政司檢察官會處理有關問題。 本報記者攝
監警會副主席謝偉詮質疑,警方如何確保會公平公正使用片段,詢問是否有統一處理機制。支援部署理總警司余偉傑回應指,警員並不可以自行刪除影片,亦有紀錄可檢查片段由誰人在何地拍攝。至於是否有在攝錄機安裝定位裝置,警方則表示涉及行動細節不便透露。
謝偉詮會後被問到是否滿意警方答覆,他表示就警方提及對影片的嚴謹指引,主席已要求提交予秘書處審視,「我唔想咁早下判斷,所以喺呢方面其實係有跟進」。監警會主席梁定邦則指,因警員不會只用一部攝錄機拍攝,相信上庭時辯護律師會要求提交所有片段,亦相信律政司檢察官會處理有關問題,又承諾監警會會跟進。
監警會副主席謝偉詮會後表示就警方提及對影片的嚴謹指引,主席已要求提交予秘書處審視,「我唔想咁早下判斷,所以喺呢方面其實係有跟進」。 本報記者攝
此外,警方亦就警員使用的隨身攝錄機作簡報。余偉傑指,早於2013起已採用隨身攝錄機,絕大部份同事相當支持使用,又引述數據指,過去5年有8成個案,激動市民因警員開啟攝錄機而冷靜。他續指,目前有10,000部隨身攝錄機供警員使用,於2018年6月更引入第二代隨身攝錄機,所攝片段將直接傳送到電腦,毋須安裝記憶卡,鏡頭清晰度亦更高,具有彩色低光夜視模式,「入夜可將有關人士攝錄得一清二楚」。
余偉傑又強調,警員於發生衝突場面時才會開啟隨身攝錄機,如午夜暴力、醉酒鬧事等違反公眾安寧的情況,開啟時亦須事先向市民表明。余續指,就使用攝錄機及處理影像有嚴謹規則,並已參考律政司意見,「係有事件用過(片段),而法庭係接納」。就私隱及資料安全,余指所有影像會燒碟保存,不會存放在雲端中,亦設有保安封條及加密保護,而不經使用的片段保存期限為31天,有需要用到的影片則會作為證供使用。
監管處處長林曉彤指,原訂於明年向所有出勤警員提供隨身攝錄機,但因警員是輪更工作,10,000部已足以予每名出勤軍裝警員使用,故已提早於今年完成目標。此外,她回應提問時亦表示,對是否應訂辱警罪持開放態度,但強調需待至社會有共識。
監警會秘書長俞官興認為,目前攝錄機電池續航力夠長,又毋須使用記憶卡,故警員使用隨身攝錄機應納入恆常做法。林曉彤回應指,警員對攝錄機反應正面,「佢哋都好主動,遇衝突會主動開機」,又舉例指目前警員就口罩令票控市民時,亦必定會開啟攝錄機,以免發生爭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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