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政府終就電子煙及加熱煙提出立法規管建議,意味加熱煙有望在港合法銷售。由傳統香煙轉食加熱煙一年多的盧先生,去年11月與數名同樣食加熱煙的朋友,於網上發起支持加熱煙合法化的聯署行動,至今已收到一萬個簽名,稍後會提交食衞局。他指,加熱煙味道較少,吸食後身上沒有異味,「最多都係一啲藥材味或者烘燶麵包嘅味」,對其他人影響較少,而他轉食加熱煙後,咳嗽減少,身體的不良反應也較食煙仔少。
惟香港一直未能合法售賣加熱煙煙彈,他過去都是拜託到日本旅遊的朋友幫忙購入,但經常麻煩朋友始終不便,又不想幫襯私煙生意,故希望盡快立法令便利店等都有煙彈賣。他贊成政府建議,如禁止向未成年人銷售、賣廣告設限制等,但健康忠告則有「少少介意」,反對要在煙盒上放上爛腳等圖案,「好核突、好反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