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暴之戰】涉12.9堵路及藏士巴拿 三年輕男女保釋須宵禁
攻擊性武器在公眾地方造成阻礙抗暴之戰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
去年12月9日晚上,有示威者在旺角洗衣街及山東街交界一帶堵路,警方其後驅散,在現場以涉嫌非法集結等罪拘捕三名年輕男女。警方調查後,起訴三人用木板和雪糕筒等物阻礙公眾地方,20歲售貨員另涉藏士巴拿,被控管有攻擊性武器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案件今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7月16日再訊,三名被告獲准保釋,須守宵禁令及禁足案發地點一帶。
三名被告分別為17歲曾姓男學生、17歲無業陳姓女子,以及20歲售貨員杜灝銘。三名被告共同被控一項公眾地方造成阻礙,指他們去年12月9日在旺角洗衣街及山東街交界,陳列木板、道路標筒及其他物件,對上址公眾地方人或車輛造成阻礙、不便及危害。
杜灝銘另被控管有攻擊性武器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即同日在豉油街25至31號外,管有一支士巴拿意圖作非法用途使用。
辯方要求押後案件以索取文件及提供法律意見。主任裁判官羅德泉准被告以原有2,000至3,000元現金保釋,其間不准離港、須交出所有旅行證件、居於報稱地址,每晚9時起開始宵禁,每周警署報到一次,以及禁足案發一帶。
警方早前表示,當日以涉嫌非法集結及藏有工具可作非法用途罪拘捕被告;其後經進一步調查及徵詢法律意見後,控告三人現有控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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