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女士要求樓上業主承擔維修費,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追討,對方聲言最多只賠3,000元,但至今未賠,「法官話要有測量師或者公證行報告,我靠綜援,寫份報告要幾萬蚊,我點負擔得起」。她不滿食環署拖延個案多年,即使找出滲漏根源也未有協助索償。食環署聯合辦事處表示,05年與08年上旬接獲許女士投訴,惟調查後沒發現滲水;08年中管業處再替她投訴,兩年後成功聯絡涉案單位業主,惟色水測試未能找出源頭;同年底再派顧問公司調查,蓄水測試顯示樓上單位淋浴間地台防水欠妥善。該處去年3月向樓上業主發出「妨擾事故通知」,兩個月後再派員視察,樓上單位已完成維修工程,故未提出檢控。檔案編號:0913013社會服務◆匿名投訴恕不處理。一經投訴,本報保留刊登權利◆報料熱線:2929 0000◆社會服務熱線:2990 8288◆蘋果日報慈善基金:2990 8688◆電郵:mailt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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