球員國際賽期間受傷,英足總要向球會賠償?這是筆者見過最可笑的事。事件反映英超Big4的跋扈,也說明英足總的地位有多低。
英足總發言人處理禾確特事件時說:「我們是少數提供賠償的足總。」其實,球員為國效力本身就是榮譽,受傷更是平常事,憑甚麼要賠錢?
球員是屬於球會的,但同樣是屬於足總的。所謂有獎有罰,如果英足總發現有人詐傷逃避國際賽,球會是否也應被罰?如果球員於世界盃之前受傷,球會是否也應賠償?
阿仙奴領隊雲格說:「純粹意外,訓練受傷閒過立秋;𠵱家最緊要諗搵咩人頂佢,而唔係賠償。」雲格這番人話,做慣鬼的英足總大概聽不懂。球員一年300多天隨球會生活,明傷暗病只會是球會造成;拖着病軀打國際賽,受傷了卻想向足總要賠償?簡直無法無天,藍鑽兄脾氣真好,居然支持這班惡霸。
賠償不是不可,但球員既是足總資源,以後Big4搜刮南美球員,除向球會支付轉會費,還要給錢足總,作為賠償基金,球會又同意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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