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渡惡法】李家超認有內地執法人員不依法律 辯稱:中國都係講緊依法治國
李家超引渡惡法
【新增動新聞】
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今日召開特別會議,繼續討論有「送中」條例之稱的《逃犯條例》修例安排。保安局局長李家超重申,今次修例對法庭現有聆訊制度,包括法庭的權力、運作及人權保障,在修例後不變。他強調修例後其他司法區可基於司法互助,要求港方充公涉案人犯罪得益,但犯罪得益必須是兩地同屬刑事罪行,並非民事上的充公。律政司副國際法律專員林美秀指,沒收犯罪所得並非坊間所稱的「殺人封艇」,必須在外地經過法院終審下發出的沒收令,並需提出相關証明;如案件違反公義原則,本港法院亦可拒絕。她指過去港方曾執行過來自東南亞國家的沒收令請求,訴訟長達7年,現時仍在進行中,強調法院非橡皮圖章。
對於法律界選委再次提出,要求就修例與政府對話。民主黨胡志偉在會上要求,李家超與大律師公會和法律界等直接對話,更質疑政府一直推搪對話,「係咪政府說了算,其他人都係講廢話?」李家超回應指,已經閱讀大律師公會以及有關團體提交的意見,目前會盡量於立法會上解釋,未有承諾對話。
民主黨鄺俊宇及人民力量陳志全,分別要求當局撤回修例,及延遲將修例草案提交立法會二讀時間,同被李家超拒絕。當局在工黨張超雄質詢下,李家超才承認,政府近日提出的新修訂,只有將受理引渡申請門檻提高至7年一項會寫入修正案,向引渡方要求公平審訊及無罪假定等要求,則會以「行政聲明」方式處理。
多名議員繼續針對內地司法不公情況,對引渡提出質疑。民主黨林卓廷指,內地實行「黨管幹部」原則,內地司法人員身分為公務員,受中共管轄,質疑港府如何確保移交疑犯後獲公平審訊。李家超反駁林斷章取義,辯稱「國家都係講緊依法治國」,雖然在執法過程,內部可能有某階層的執法人員未依法律,他又引述內地的刑法條文,稱有關當局可獨立行使執法權及檢察權。
至於送中條例要求由當地中央機構提出移交申請,當局多次強調修例為處理陳同佳案,議員再問到台方哪個部門才是「中央機構」。保安局長李家超再次迴避,僅稱由於申請需要當地具代表性的「有效單位」作出保証,而每個司法管轄區都有不同,港府會透過協進會和策進會的溝通平台,與台方繼續討論。他又指,留意到台方亦有意見認為要將疑犯受法律制裁,認為可用務實及尊重態度處理,「疑犯一日在港,一日都要處理佢」。
民主黨涂謹申指,港方一直拖延處理陳同佳引渡問題,質疑當局借修例,將陳同佳引渡到內地受審。他指,過去有非洲國家,也曾將台灣人引渡到內地受審,「中央當局就係北京,台灣唔引渡,就送去大陸審」。他斥,目前做法隨時只是方便當局將陳同佳移送到內地,屆時台方就需向內地要求將陳引渡到台灣,最終達到矮化台灣效果,若台方拒就範則可再斥台方不顧公義。李家超嚴正聲明,陳同佳絕不會被移交到內地。而就是否移交個案,行政長官也有酌情權。
對於演藝、新聞界擔心修例影響言論、創作和新聞自由。李家超指,由於移交要符合兩地雙重犯罪原則,即涉及罪行在兩地都要為刑事罪行,惟任何言論在香港都沒有相應刑事罪行,故創作、報道新聞或表達意見,都不會受影響。
會議上,李家超被質疑回答議員問題時按「政治需要」就個別個案選擇性回應。工聯會黃國健先後問及兩名流亡港人林榮基及黃台仰,會否於修例後「被送中」。黃質疑,林榮基所涉罪行在港不是罪行,未能達到兩地雙重犯罪原則,應不會被引渡,而林亦已在內地服刑,不能一罪兩審,據他理解不會被引渡,「即係林榮基喺度危言聳聽!」。
李家超指,雖不能討論個案,但引渡條例中,不能一罪兩審原則會繼續應用,而出版、言論及新聞自由仍然受保障。至於黃台仰案,他涉及在香港干犯暴動案,不會被送往內地審訊,而黃台仰亦涉棄保潛逃。
區諾軒即詢問富商劉鑾雄在修例後,會否被引渡澳門。李家超即以「不評論個別個案」作擋箭牌,僅稱任何司法管轄區提出請求,港方會按案情處理。民主黨許智峯質疑,從李家超回應黃台仰案及劉鑾雄案有不同態度,質疑政府只是按政治需要定義「個別個案」。
民建聯梁志祥不點名提出疑似「桂民海」案,稱有人在內地被指涉交通意外「撞死人」,但卻有「砌生豬肉」之嫌,問當局會如何跟進。律政司副國際法律專員林美秀指,政府已聽到公眾對「砌生豬肉」方面憂慮,港方對移交逃犯申請方的證據要求嚴格,索取表面證據時,會要求有直接證據。在法庭考慮移交個案時,事主亦可向法庭提出不在場證據等證明反駁。
民主黨胡志偉引用內地人權律師王全璋,被長期行政拘留逾4年情況,質疑政府若移交疑犯後,內地一直不起訴涉案人,港府可如何拯救被移交的疑犯。李家超稱,移交申請方需保證受審時間不受無故拖延,根據內地刑事訴訟法,也要求法院在合理時間審訊。李又指,特首對移交個案有決定權,特首要合法地使用有關權力,決定亦可被司法覆核,特區非隨意移交疑犯,中國亦有履行國際引渡協議的全面責任,反駁不能在欠缺事實根據下,指控內地不守承諾。
委員會之後否決由民主派提出的6項動議,包括邀請大律師公會及律師會出席委員會表達意見,及要求政府考慮議員提出的方案等。民主黨林卓廷會後斥,6項動議悉數遭否決,政府強推條例的蠻橫作風,保皇黨亦全盤接收,做法超越香港市民底線,只會刺激更多市民6月9日上街。民主黨就修例草案提供了94項修正案。
公民黨楊岳橋指,該黨已就今次修例提出30多項修正案,涉及修訂內容全部都有實質效用,包括在條例引入域外法權,清晰追溯期,及在現行條例的地理限制剔除台灣,令香港可向台灣移交逃犯等。有關修訂將可展示香港重視人權,保障港人權利。同屬公民黨的法律界議員郭榮鏗指,提出30多項修正案是為向政府及國際社會指出今次修例存在多項問題,公民黨在修例草案二讀及三讀都必然投反對票。
日期:6月9日(日)
集合地點:銅鑼灣東角道
時間:下午2時30分集合,3時正起步
遊行路線:銅鑼灣東角道遊行至金鐘添美道立法會
(資料來源:民陣)
--------------------------------
【六四30】守住歷史 拒絕遺忘
https://hk.adai.ly/zdzKtt2Ri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