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社民連主席吳文遠2016年示威爭取全民退保,向時任特首梁振英投擲「臭魚三文治」,誤中保護梁的署理總督察。吳被控襲擊總督察,原本罪成判監三周,早前上訴得直脫罪。律政司認為上訴法官分析證據時,考慮了案中從未有人提出的議題,但沒給機會控方回應,造成不公。律政司已向終審法院申請上訴許可,正候排期;同時向推翻定罪的法官申請上訴證明書,昨在高院聆訊,法官押後宣判。
吳文遠在2016年9月4日立法會投票日,向前往票站的梁振英示威,梁閃開臭魚治,其身後的署理總督察劉泳鈞伸手擋格時被擊中。
吳在裁判法院被定罪,上訴法官邱智立認為吳襲擊了梁,但劉算不算受襲存有疑點,例如劉倘知道不會被擊中,只因習慣或本能而伸手,便不構成普通襲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