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電子煙面世以來一直備受爭論,不少煙民視之為戒煙「靈藥」,但世界衞生組織早已警告無任何科學證據證明電子煙有助戒煙,安全性亦成疑。去年中,世衞再重申對電子煙安全的質疑,指電子煙含尼古丁外,同時釋出另一種刺激物丙二醇及其他有毒化學物質,認為電子煙不是適當的戒煙療法。
消委會發現,本港有零售店出售聲稱不含尼古丁的電子煙產品,互聯網也有聲稱含不同濃度尼古丁的產品。《藥劑業及毒藥條例》規定,尼古丁屬第I部毒藥,只有向香港藥劑業及毒藥管理局註冊的持牌藥商才可合法管有或銷售,否則最高罰款10萬元及監禁兩年。據衞生署紀錄,本港現時沒有含尼古丁的電子煙獲註冊為藥劑製品。消委會指,消費者使用電子煙產品前,應細閱產品資料及衡量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