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管會昨發佈立法會選舉報告書,指現時在提名期結束後不容許退選,認為若有候選人公開聲稱棄選,而又未能向公眾清楚交代箇中原因,此舉難免引起不必要猜測,令人質疑背後動機而認為對其他候選人或選民不公平,甚至出現選舉公正性受影響的公眾觀感。
選管會報告續指,社會要考慮是否需要修例:「社會需要關注和正視所謂『棄選』的情況,考慮是否需要禁止獲有效提名候選人公開發佈『棄選』的言論,以供有關當局研究是否需要修改法例作出有關規定,以貫徹現行法例的精神。這可避免候選人以聲稱『棄選』試圖影響其他候選人的選情,及造成訊息混亂。」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涂謹申指,選管會的建議不合邏輯,因為候選人宣佈棄選,可以真的是退下來,也可以是以退為進,甚至是其選舉工程的一部份。涂謹申又認為此建議等同限制候選人的言論和行動自由,批評建議十分古怪。
不過,民建聯立法會議員周浩鼎卻歡迎當局進行修例,認為這樣可避免選舉出現不公平,又認為候選人棄選並叫選民支持其他候選人,會造成訊息混亂。
報告指出,今屆出現約100宗關於發出「重複」選票的投訴,比上屆約70宗為多。投訴人不滿他們到票站申領選票時,被告知早前已有人以相同身份獲發選票,報告指這可能是有人冒充該選民,或有人重複投票、或者票站人員出錯,選管會報告指,這類人士的選票不會視為有效,選票上會被批註「重複」字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