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公會的資深大律師又指「體雕學」也是對人體的脊骨、頸項等部位進行治療,卻毋須領牌,梁未能解釋「體雕學」與受監管的脊醫有何分別。
代表梁的大律師則指,公會的守則侵犯選擇職業的基本人權,是否批准做副業賺外快也無準則,令初入行的大狀尤其難以維持生計,而香港是唯一一處仍保留此等限制。法官指,守則對副業設限或是刻意,目的是汰弱留強。梁的大律師不同意,認為守則令有錢人才能生存。
法官聽罷雙方陳詞後,押後判決。梁在庭外表示,已於今年初取回執業牌照,暫時不做體雕師。
案件編號:HCAL63/14
■記者梁偉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