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巴營運總監鍾澤文昨指被捕車長近日返通宵更,但並無追更。鍾指一般通宵更車長晚上約7時才開工,但部份車長會如肇事司機一樣「返早啲幫手」,鍾承認公司人手不足,但仍跟足運輸署指引,確保車長有10小時休息。城巴透露被捕車長事發前一日當通宵更,當日下午5時05分上班,至翌日早上6時半下班,同日下午5時15分再上班,預計翌晨6時許下班,即連續兩日返13小時的通宵更。
許漢傑稱員工上下班交通時間連梳洗或需3小時,故返特長通宵更的同事休息時間可能不足8小時,並不足夠。但不少員工仍願返13小時的特長通宵更,主因近年才入職的合約員工薪酬偏低,每月底薪連津貼僅得1.4萬元,部份車長為養家願意每日OT至公司容許的上限即13小時,以賺取高五成的超時工作時薪(78元)及每天100元通宵津貼,但因工時太長容易疲勞。
其實歐亞多國均規定僱員包括司機每日最高工時不得超過10至12小時,但本港運輸署容許巴士司機最多可每日返14小時。許漢傑擔心工時過長會導致疲勞駕駛,故工會一直向運輸署爭取把車長每日工時上限減1小時至12小時。汽車工業學會會長李耀培則指若因人手問題不能減工時,最少也應給予返特長更的車長每天有兩節半小時的休息時間,另加飯鐘。
■記者陳志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