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心大媽】打包10罈「任食泡菜」遭拒 同行惡男發爛渣掃場反咬:虛假宣傳

蘋果日報 2020/09/12 12:54

重慶火鍋店泡菜大媽虛假宣傳

(內容更新)重慶南城大道一間新開張的火鍋店,試業期間推出免費無限供應10款泡菜,更可外賣打包,但近日竟有顧客要將店內10罈泡菜全部打包,店員勸阻後,對方怒罵火鍋店虛假宣傳,盛怒下一手把泡菜打翻,揚言要投訴。
事發於周二(8日),一行5人的食客光顧火鍋店,當中一名穿黑裙的大媽拿着一個大膠袋準備倒10罈泡菜,女店員見狀上前勸阻,強調「這樣一來後面的顧客就都無法享用」。大媽被店員「圍攻」下,同行的4名同伴立即暴跳如雷,不斷指罵店員,其中一名男食客出手將枱面上的泡菜全掃落地,又打破幾個泡菜罈,轉身聲言要投訴店方「虛假宣傳」。
常姓店長解釋火鍋店是允許顧客打包泡菜,但那幾名顧客把所有泡菜都打包走,後面的顧客就沒得吃。他說:「但她贈與打包就全部給我們倒完了,一共10缽,我們準備10種泡菜,每種大概就一二十斤,她贈與(行徑)主要是太誇張了。」對於顧客破壞店舖的行為,店長表示,人難免有情緒,他和店員的初衷是希望顧客不要浪費糧食。
網民對事件看法不一,有人認為顧客的做法合理合規,只是不太道德,「店家活該,應該說明免費打包的(份)量,否則客戶要求全部打包走也是合理合法。」另有網民認為:「無論打包道不道德,砸場子就是不對。我懷疑是故意來拆台,查一查是不是黑惡勢力。」
內地律師認為,「免費打包」可視為是一個贈與合同,並未進行公證,也未實際交付,贈與對象也不是慈善機構,贈與人享有任意解除權。因此,故意打翻泡菜罈已構成侵權,損失價值達到5,000元人民幣(約5,668港元)以上,足以構成故意毀壞財物罪,可處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款。
網民講乜:
爾等也配知道我的昵稱嗎:打包過份了,就一點鹹菜,少吃一口會死啊。
wb_tiamosn:把門店也打包帶回家吧。
無罪5Z:自助餐也沒讓你帶回家自助啊。
401的咯:四川很多飯店、早餐店也提供免費的泡菜,可從來沒人要求打包一罈。基本的禮義廉恥都不要了?
PseudoGeek:尋釁滋事,一看就是同行來砸場子,正常人幹不出來這種事。
曼巴精神不止:宣傳口號有瑕疵。
《廣州日報》/新浪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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