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不信祖父託孫兒買噴漆 質疑為何不自行購買 裁定青年罪成 廚師罵警亦罪成

蘋果日報 2021/06/16 17:35

噴漆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罪在公眾地方擾亂秩序罪上水遊行

去年1月5日上水反水貨遊行集會,最終演變成警民衝突,其間一名學生涉管有一罐噴漆,另有一名廚師涉煽動人群衝擊警方防線被控。案件早前審結,裁判官黃國輝今裁定兩人均罪成。當中黃官指涉案學生稱受祖父所託購買噴漆作裝修用途,說法不合情理,質疑為何其祖父不自行購買。黃官將兩名被告還柙至本月30日判刑,以待索取一系列報告。
首被告中五生陳航生(21歲)被控一項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罪,涉及一罐噴漆。次被告廚師江浩倫(20歲)則被控一項在公眾地方擾亂秩序罪,指他在上水火車站外煽惑他人衝擊警方防線。
控方指,當日上水區有一個獲發不反對通知書的遊行,其間陳與十多名示威者衝入上水中心,及後在商場內被警員截獲,並從並背囊內搜出涉案噴漆。
對於陳的祖父供稱,他於案發前要求陳代為購買涉案噴漆,並着他帶到大埔作裝修用途。黃官質疑,爺孫二人同住上水區,祖父卻不自行購買噴漆、或者直接在其開設的工場內拿取,反而託被告購買並輾轉地帶去大埔,做法多此一舉。因此,黃官認為祖父的說法牽強,不合邏輯及情理,明言不會接納。
黃官指出,當日陳衝入上水中心後遭截停,警員除了從其背囊內搜出涉案噴漆外,亦搜出手套、黑色面罩、防毒面具及濾嘴,加上他當時身穿黑衣褲及戴口罩,故推斷他必定打算用噴漆損毀他人財產,裁定他罪成。

官指警記事冊沒有細節不影響可信性

至於江,控方指他案發時在示威人群前方指罵警員,引起其他人附和及叫囂。雖然警員曾要求他不要挑釁,但他不理會並舉起手向前揮動,並稱:「我哋唔好理班死黑警,向前衝!」
惟辯方質疑,警員供稱案發時江一邊用粗口指罵警方,一邊張開雙手示意人群衝擊防線,但其記事冊及書面供詞卻沒相關記載。黃官認為,警員只需要在記事冊及書面供詞上記錄重點,不會細寫每項細節,故不影響其證供可信性。
對於辯方質疑,江當時手無寸鐵,不可能會挑釁全副武裝的警員。黃官亦不同意,認為江只是煽動人群衝擊警方防線,並非打算親自上前與警員肉搏。因此,黃官裁定江的行為擾亂公眾秩序,企圖激起他人破壞社會安寧,裁定他罪成。
辯方求情時透露,陳是應屆文憑試考生,他於2018年從內地來港定居後,便以升讀本地大學為目標,主動提出就讀夜校,勤奮用功。自案發後,陳處事變得成熟,希望法庭輕判,讓他可於9月如願升讀大學。辯方強調,沒證據顯示陳曾使用、或計劃使用涉案噴漆,冀法庭為他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後再判刑。
至於江,辯方指他為人乖巧顧家,案發後不再鹵莽及衝動行事,其父親亦承諾日後會好好教導他,希望法庭可判處罰款,或先為他索取感化報告。黃官最終將兩被告還柙至本月30日判刑,其間為陳索取背景及社服令報告,另為江索取社服令及更生中心報告。
【案件編號:FLCC8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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