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8檢討小組邀請了警務處前助理處長、港大犯罪學中心前名譽總監DavidHodson就警方有否濫權提出意見。當日學生被安排到離本部大樓「老遠」的太古橋示威,David指本部大樓外的孔慶熒樓停車場是理想示威區,如怕示威者擲物,只需設網攔阻物品就可。他認為,警方在確保李克強安全的情況下,要讓示威者的訊息得以傳達。
報告又提到警務處助理處長趙慧賢向調查小組指出,警方與港大在8.18前曾三次開會商討保安安排,但校方在三次會議中,均派出負責不同工作的職員出席,令警方難清楚是哪位港大職員負責保安安排。
此外,當日被警方推入後樓梯禁錮的三名學生李成康、黃佳鑫、鄧建華,昨發表聲明指報告沒有交代校方與警方當日的工作分配、保安區如何劃分等關鍵問題,更無追究警方責任,對報告感到失望。他們要求立法會引用《權力及特權法》,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徹查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