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高等法院日前裁定陳振聰偽造龔如心06年遺囑,陳雖然旋即表明上訴,但警方仍登門拘捕他。有律師指,警方殺陳振聰一個措手不及,可能會發現更多證據。
律師梁永鏗指,其實事件已拖延很久,警方一早可展開調查,不必等候民事法庭下判詞,也不必等上訴完結。警方今次是謹慎行事,以免法庭判陳振聰勝訴,鬧出笑話。
他續指,法官既已裁定遺囑偽造,陳振聰一旦偽造遺囑罪成立,最高可判囚14年。警方有必要立刻搜查陳振聰的住所及寫字樓,撿走證物,以免證據遺失,「可能喺裏面發現好多嘢,同呢個案件有關,如果殺佢一個措手不及去搜,可能發現到啲嘢佢未扔晒。」他估計,紙張、纖維、筆墨及電腦,均可能與案有關,需要撿走做科學鑑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