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於政改爭拗期間曾倡議「學者方案」,認為引入一個「公民推薦」的程序,但依然維持1200人選委會關卡的學者方志恆,於4月21日發表了一個《香港前途決議文》,倡議港人透過內部自決實現自決權,確立香港自治,包括修改《基本法》中不合理條文。
這個《香港前途決議文》聯署成員有方志恆、王慧麟及30名民主派政黨中人士,大抵看到最近特區湧現越來越多的自決、自治、甚至港獨的倡議團體,不得不順應潮流,登上民主自決的列車。
一如去年政改爭拗期的「中間」路線,方志恆等人又是採取配合中共、「理性務實」的建議,不敢造次。去年不敢倡議公民提名,反建議的「公民推薦」和「路徑依賴」,其實到最後依然不會容許民主派有絲毫機會當選,明顯是為港府的政改方案抬轎,卻擺出一個為港人爭民主的姿態。港人當然不輕易受騙,「學者方案」被棄如敝屣。
這一回的《香港前途決議文》強調主張的內部自決並非倡議港獨,還保留一個幻想是中共會「讓人民完全自治」;還信誓旦旦稱「內部自決是在尊重中國領土完整下」不會採用統獨公投云云。令人擔憂的是倡議中提及「若香港要推動內部自決,需廢除《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中對『所有民族均享有自決權』實施的保留條款。」這不是正中中共下懷?開了先例,一直對國際公約虎視眈眈的中共便可除之而後快。相信方志恆等人必須詳加解釋。
參與《香港前途決議文》聯署人士中,也有不少將會參與9月的立法會選舉,想獲得進步年輕人的票,自然不能與傳統泛民跟車太貼,但亦不能與主張「抗爭無底線」的勇武派掛鈎。但是,一個較溫和的《香港前途決議文》便可以面面俱圓嗎?(節錄,全文將於明日蘋果論壇刊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