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任康翹(21歲)修讀浸大石門校園中心的環境保育副學士課程,其父母為工程師及會計師,開庭前與兒子握手及拍肩以示支持。被告最終罪成,父母難掩失望之情。
裁判官直指,22歲女事主證供可信,反而被告透過家傭聲稱九年來未出過夜街,說法牽強,而事隔一個月才索取屋苑及快餐店影帶,圖證不在場,卻恰巧系統故障或錄像已刪,「可能確認咗冇先至問人攞,都唔出奇」。
辯方求情稱,曾是游泳健將的被告,獲兩名相識多年的太平紳士撰寫求情信,分別是姓林的大埔區學校校長及曾獲頒銀紫荊星章的姓梁工程師。二人均指他品性純良。
事發於去年5月25日,被告於觀塘往沙田的89C號巴士上層,多次從後用手輕掃事主右腋窩。
案件編號:KTCC757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