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論壇】不要抽水 倒要反省 (關偉基)   

蘋果日報 2017/09/14 10:00


近日,因為中大的民主牆出現「香港獨立」標語,和教育大學民主牆出現恭賀某問責官員喪子的涼薄字句,引起建制派政客的口誅筆伐,甚至大有要有人「人頭落地」才肯罷休之勢。
見人喪子而幸災樂禍,還要宣之於口,無疑在道德上極之不對。可是,敵人錯了,並不表示自己一定正確。有評論者曾指出青年人有此涼薄心態的背後社會成因,要求政權反省,卻被死硬建制派圍攻,說不應為無恥言論尋找辯解開脫之理由。這令人想起去年農曆新年旺角暴亂之後,梁振英在記招中被問及可會檢討暴亂發生之原因,亦大斥不應為暴徒尋找借口。
偷竊當然是不對的,只是,當社會偷竊案日益嚴重時,我們除了要把偷竊案征偵破,把偷竊犯繩之於法外,亦應找出偷竊案日益嚴重的原因(例如是否失業率高)而對症下藥(例如積極製造就業機會)。今政權不知、不敢反求諸己,是自知不得民心而死要面子?是把社會問題掃入地毯底,作鴕鳥?
幸災樂禍的心態,每一個人(包括我自己)都曾經有過。只是有些人沒有悔改,有些人則被感化而悔改而矣。當有人幸災樂禍時,我們是舉起道德之刀砍下去?還是感而化之呢?不要忘記,事件發生於教育大學,而人格教育在於感化。張校長如何處理這事件,是給教大學生的活教學,慎之!當然,貼字句者否一定是教大學生,尚未清楚!
我們知道自由並非絕對,可是我們也不能單以「自由非絕對」一句空泛口號而把一切不合自己口味的言行打壓下去。當我們說自由非絕對時,我們更應以理性、合邏輯、能引起人共嗚、能得到大多數人口服心服的言詞,說明自由的界線應如何劃定。
我們不能單以香港獨立違反《基本法》而禁止香港獨立的言論。若果大多數巿民都贊成香港獨立,則《基本法》的有關條文應該修改。《基本法》是為人而設的,非人為《基本法》而設。《基本法》是死的,人是活的。
若說香港獨立論有損國家安全,則他日又會否同樣以有損國家安全為藉口,禁止所有當權者不中聽的言詞,包括:要求結束一黨專政,或甚至只是要求犯錯的國家或特區領導人問責下台?誰敢保證我們日後各代的領導人一定不會犯嚴重錯誤,甚至徇私枉法?
上世紀七十年代,曾有馬文輝在港督府門外,舉着「香港要獨立」的牌子示威,港英政府並沒有以自由非絕對、損害(英國)國家安全等理由禁止和拘捕他。為何我們祖國的人民政府這樣脆弱、這樣沒信心,不認為人民政府可以贏得人民的愛戴,反而唯恐小撮人要求獨立的聲音,可以真的說服大多數香港人思變?鄧小平總設計師豈非說過,英國人做得到的,中國也做得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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