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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暴之戰】多番清走太子站白花 警方稱引用亂拋垃圾法例

蘋果日報 2020/03/17 23:15

港鐵太子站林兆彬油尖旺區議會警暴831事件陳嘉朗

大批市民上月底到太子站出口獻花紀念8.31事件,但警察一如以往到場,在無人衝擊下自發清理白花,警方其後拒絕回應根據哪條法例破壞市民的悼念物品。今日(17日)油尖旺區議會上,警方提出最新說法,稱警員是引用有關亂拋垃圾的條例清理白花,又說相關行為可能破壞社會安寧,遭議員狠批無理。會上通過動議,要求警方即時起在沒有港鐵公司報案或要求協助下,不可移動太子站範圍內的物件。

去年8月31日警察在太子站內暴力襲擊公眾,事後不少市民深信過程人中有人死亡,所以此後每月的最後一日都會到太子站B1出口獻花悼念,卻經常引來警察主動到場清理,原因不明。港鐵證實相關位置屬於車站管理範圍,上月29日並無就市民獻花一事請求警察協助。警方當時回覆《蘋果》查詢時僅指「警方會採取適當措施,以維持公共安全及公共秩序」。

旺角區總督察鄭俊傑今日出席區議會交通及運輸事務委員會時,提出一個全新說法。他形容擺放白花的行為是「違法棄置物品」,根據《定額罰款(公眾地方潔淨及阻礙)條例》,警員有權執法票控,一般會交由其他部門或場地管理人處理,但當可能涉及破壞社會安寧元素,警察就會一併執法。他又指過去多次有人在該處聚集,引發多宗破壞社會安寧的事件。鄭俊傑亦承認,警察清理白花前沒有先徵詢港鐵同意。

這個說法引來議員譁然,委員會主席陳嘉朗反駁:「巿民擺鮮花係宗教活動,唔係棄置垃圾!唔該搞清楚先啦!」副主席林兆彬則批評警權無限大,強調當日自己在場目擊,下午的獻花行動非常和平,根本無人堵路,警察根本不應該在港鐵未有求助的情況下主動清理。

胡穗珊批評警察的行動只是為了洩憤,市民亦不會因為白花被清走就停止聚集,又反問若悼念活動犯法,「咁清明節和合石(墳場)係咪見人就要拉?」賀卓軒批評警察的推論膚淺,不明白為何警察輕率地將獻花與破壞社會安寧扯上因果關係。

鄭俊傑面對質詢時,只是不斷重申該處曾經發生多宗非法事件,但無解釋為何將獻花與非法事件劃上等號,無說明為何不可交由港鐵自行處理,亦無解釋若警察是執行亂拋垃圾法例,為何只清理垃圾卻不票控肇事者。

翻查資料,《香港鐵路附例》(俗稱「港鐵附例」)本身已有條文處理亂拋垃圾的行為,第6及第7條都列明市民不准放置污物或垃圾在鐵路處所,違者可被判罰款5000元及監禁6個月,「港鐵附例」亦已賦權港鐵職員自行執法。

另外,有議員質問為何警員於站外以粗言穢語喝斥巿民及議員,亦有以強力電筒照射,某程度上涉嫌普通襲擊,要求警方回應。警方只再稱不禮貌對待是「不理想」,再次指不清楚當時強力電筒使用原因故不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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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鐵回覆區議會指,2月29日並無報警或尋求警方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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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鐵再度回覆區議會有關831事件的閉路電視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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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鐵回覆早前太子站玻璃幕門現裂紋,調查後相信裂紋「由鋼化玻璃微負雜質氧化後膨脹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