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有交流不代表可影響決策,因為只有31.7%受訪者認為,「小股東能影響董事會之構成」,另只有42.9%指「可採用累積投票制,讓小股東選出代表他們的獨立非執董」,僅19.2%公司會以獨立報告發佈有關企業責任的信息。另外,逾6成企業並無對董事繼承權作安排,他指是與家族生意背景有關。
在8項關於公司管治措施調查中,受訪者最多採用的措施是「內部監控、風險管理及審計」(82.8%)。針對現時公司管理方面的問題,絕大部份受訪企業對主席及行政總裁職位須分拆有所保留,另指遵守上市規例費用略高(中位數為3.6分),主因是可能須作季度報告,及委任會計專業人士擔任獨立非執行董事。何順文指季度業績乃大勢所趨,建議當局按公司規模於三年後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