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鍾日祺(33歲)被控於去年8月31日在港鐵太子站內月台攜有一個彈弓和48粒螺絲帽,另被控無牌管有對講機。辯方表示會爭議被告使用該些物品的意圖。
當晚駕駛列車的車長鄭榮柱供稱,列車約於10時37分駛進太子站。由於車廂內的閉路電視無法監控月台情況,他遂打開駕駛室門,伸頭外出察看。
鄭榮柱見黑衣人在車廂與月台之間進出,並聽見有人爭執,遂聯絡控制室要求增援;其後有白煙從車廂飄出,他即返回駕駛室拿取防毒面具。
控方指當晚約11時,督察譚健燊與同袍到太子站L2月台執勤。譚見頭戴黑面巾的被告及另一名男子,他們欲上前截停二人,對方卻快速轉身離去。譚即喝止:「唔好走!」並與同僚尾隨二人走進車廂。譚最終成功截停被告,並於車卡門口外搜身。
譚作供稱,被告被制服在地上後左右扭動身體,雙腳不停掙扎,同袍控制雙腳,他則用膠索帶綁着被告雙手。
辯方指有多於三名隊員騎在被告身上,有警員用腳控制被告的頸項。譚指他站在隊員後方,無法看清狀況。
辯方播片,顯示有數名警員扯被告出車廂,再推跌並制服被告,數名警員即騎在被告身上。譚看畢同意有多於三名警員壓在被告身上。另一在場警長周偉傑則否認曾用武力將被告的手指放在其手機上以強行打開手機。
案件編號:KCCC224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