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寶指出,兩個金礦(小秦嶺地區南麓的槍馬金礦和崟鑫金礦)的高級探礦工作未來涉及的資金需要於多個階段支付,在人民幣價值的潛在波幅下,集團認為如果繼續以上市時所得款項支付,該等分為數批的外幣金額可能產生潛在風險,除導致公司在滙率兌換中錄得虧損,又會拖低籌集資金的效率。因此集團建議,把上市所得款項的2.2億元用作投資於黃金公司或資源,並以內部資源來應付兩個金礦的高級探礦工作的未來資金需求。
靈寶05年底上市時,曾表示會把集資所得(行使超額配股權後集資凈額為8.54億元)的70%用作高級探礦及探礦活動,其中2.7億元用作上述兩個金礦的高級探礦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