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認藏士巴拿還柙候判 求情稱:好愛呢個地方
好愛呢個地方堵路士巴拿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罪
示威者去年11月11日發起「大三罷」行動,後續多日多區仍有市民響應堵路及癱瘓交通,其間有兩名男女學生涉嫌堵路被拘捕,及後被控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罪。其中男生今認罪,還柙至下月19日,等候報告再作判刑。辯方求情時一度指男生「好愛(香港)呢個地方,想為呢個地方出一分綿力」。同案女生否認控罪,案件排期至明年5月6日開審。
主任裁判官嚴舜儀指,案件有一定嚴重性,有理由相信被告有計劃進行破壞及堵路,行為影響他人,破壞政府公物,對社會秩序帶來影響,法庭不容破壞社會秩序行為,必須帶出相關訊息,下令先行索取勞教中心、社會服務令及青少年犯罪委員會報告,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19日判刑,其間被告須還柙。
被告男生林國安(20歲)與女生楊明芳(20歲)被控一項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罪。林被控於去年11月13日在九龍城聯合道與金城道交界保管兩支士巴拿及一支噴漆,意圖損壞香港政府的欄杆。楊則被控於同日同地管有一支螺絲批,意圖損壞欄杆。楊否認控罪,案件排期明年5月6日開審。
辯方今求情指,案發至今被告一直徘徊鐵窗邊緣,兼顧學業及家庭,感到極大壓力,又指近月示威已不復見,被告再犯機會微乎其微。辯方又透露,被告在學期間亦有外出工作幫補家計,最令其擔心是事件影響家庭收入,但仍選擇承擔責任及後果。
辯方並指,被告因為愛香港這個地方而犯案,但承認用錯方式,犯案出於愚蠢及魯莽,又強調被告「好愛呢個地方,想為呢個地方出一分綿力」,懇求法庭恩威並施,判處非監禁式刑罰。
案情指於去年11月13日早上,警方接報有人於聯合道及金城道交界堵路,到場將物件清走。同日早上10時許,有市民報警指上址再度出現堵路情況,警方到場時看見一班黑衣人四散,其間被告遭警員制服,並於身上搜出兩支士巴拿、一包膠索帶、噴漆及防具物品,。警誡下被告保持緘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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