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名被告分別為陳振洪(四十五歲),雄豐集團前主席;黃見貞(四十二歲),集團前副主席;李洋(三十五歲)及文萬坤(四十四歲),雄昌前經理。二十三項串謀詐騙罪,指他們於九八年一月至○○年七月期間,分別向六間銀行提供虛假的商業文件,證明雄昌玩具國際有限公司曾與四間公司有業務交易,致使有關銀行發出共三千六百多萬元的信用狀。
裁判官批准被告擔保,陳振洪獲准以現金及人事各五十萬元,黃見貞則以現金及人事各三十萬元保釋,而李洋及文萬坤各獲准以十五萬元現金及人事擔保外出。除陳振洪外,其餘三名被告不准離開香港,並向法庭交出旅遊證件,其間四人不得滋擾控方證人,而陳須每星期日向警方報到。
雄豐集團前主席陳振洪,生產「扭計骰」起家,曾被譽為香港「扭計骰大王」。於○○年十月因涉嫌串謀詐騙遭廉署拘捕,陳振洪及黃見貞夫婦即辭去雄豐的職務。
雄豐集團去年初停牌
雄豐集團於去年初停牌,及後因債務問題,雄昌玩具國際有限公司遭新華銀行入稟申請清盤,夫婦倆因二千五百萬元欠款,被道亨銀行申請破產,高等法院於今年一月,正式頒令二人破產。
案件編號:ESCC129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