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握了不同角色在市場上看到的觀點,就知道世情可能發生的事了,當年勾地政策其實亦是一個錯誤決定,政府將地產的分配權讓了給發展商,賣不賣地及賣甚麼地都要透過勾地,我不勾地你就不可以賣,但這其實也不可以說是發展商爭取的,而是政府錯誤的政策,但看過去2011年至2017年,政府提出平均每年賣出可建20,000個單位的土地,但每年平均建屋只是14,000個,七年共有42,000個是「失蹤」了,雖然政府提供土地是多過樓花銷售量,但是問題最終供應權其實掌握在發展商處,所以我明白政府為何出「娥六招」及對棕地或者農地審慎地去談判,因為我們要弄清楚這些地背後會否有大型財團掌握?如果這個協議掌握得不好,或者市民未有共識其他土地供應下,只單一依賴棕地和農地,以後市場上做「麵包」的「麵粉供應權」便可能落在一些財團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