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昨日首次到西區警署報到,警方只派出一名軍裝警員,口頭向她表示徵詢過律政司意見後,決定撤銷控罪。葉批評,警方既沒有解釋原因,也沒有任何道歉,「鍾意就隨時可以拉你。到撤銷控罪,拍拍屁股就走人。」
她批評整件事是一宗十分荒謬的國際笑話,警方原本提出的控罪,「根本係違例執法,以一啲牽強理由拘捕,係針對部份示威者。」她稍後會向警察投訴課及監警會就此事投訴,誓要討回公道。
她說,今次事件不但令她生活大受影響,增添家人與親友的擔心,連找工作也遇上阻礙,「試過搵正職嘅工作,好多都唔請,人哋冇話因為係我去示威,但一定有影響。」她強調,絕對不會因此向強權妥協,反而有今次經歷後,更加堅定自己參與社運抗爭的決心。
葉稍後要繼續面對警方打壓。她與另一位早前出獄的社運人士楊匡跟另外兩人胡永勤、馬雲祺,今年6月25日因為抗議政府拋出的政改爛方案,在立法會門外的馬路靜坐示威,結果警方拘捕4人,並控以阻差辦公罪,後來改控阻街罪,案件下月22日在東區法院提堂。葉浩意形容,這是另一宗政治檢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