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學上訴】上訴庭拒絕向周永康羅冠聰批出上訴終院許可
周永康非法集結羅冠聰重奪公民廣場雙學上訴
雙學三子黃之鋒、羅冠聰、周永康於2014年發起重奪公民廣場,被裁定非法集結等罪成立,3人原被判社會服務令或緩刑,但上訴庭改判3人監禁6至8個月。其中羅冠聰及周永康向上訴庭申請上訴終院許可,指案件涉及重大法律觀點,惟上訴庭今頒下判詞拒絕有關申請。
黃之鋒、羅冠聰、周永康三人以案件有嚴重不公為由,直接向終審法院申請上訴許可,案件將於11月7日處理。對於上訴庭拒絕申請,周永康透過律師表示:「預咗」,但寄望11月7日於終院申請許可有好結果。
羅冠聰於庭外指,對今次申請被拒及判詞內容已是預料之內,故他與法律團隊對此並無太大驚訝或失望,判決結果對他下月7日向終院申請上訴許可沒有影響,雖然無任何跡象指終審法院必定會批准申請,但他仍對之抱審慎樂觀態度。羅坦言,感覺香港過去很多司法爭議,已令大家有心理準備,每次訴訟中都會作最壞打算,羅亦不例外,並稱他與黃之鋒已作心理準備,一旦申請被拒,二人將重返監獲繼續服刑,但他相信法律團隊會好好為他們的申請作準備。
上訴庭頒下27頁的判詞,裁定上訴庭有權於上訴時干預原審裁判官未有處理的事實裁定,解釋若原審法庭以不完整的事實基礎作出裁決而導致判刑出錯,上訴庭處理上訴時便有權考慮原審裁判官未有處理的事實裁定。上訴庭認為上訴人未能提出合理可爭辯理由證明上訴庭犯錯,故拒絕兩人的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