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張根碩母親涉逃稅的案件今日進行審訊,當中法院判全某有期徒刑兩年半,緩刑四年執行,並需繳交30億韓圜(約2,100萬港元)罰款,同時張根碩母親經營的事務所亦以違反《租稅犯處罰法》的嫌疑被起訴,被判罰款15億韓圜(約1,050萬港元)。張根碩的母親在擔任張根碩的經理人公司代表期間通過瞞報收入等方式逃稅超過18億韓圜(約1,260萬港元),裁判部指出:「從被告人在稅務調查後也沒有採取申報等行動,逃稅總額超過18億韓圜等犯罪方式和結果來看,刻意瞞稅的可能性較大。被告人目前已經全部繳納了逃稅的稅額,而且沒有因同類型犯罪而受到處罰的經歷,法庭認定逃稅嫌疑有罪,但貪污的嫌疑則被判無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