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港婚姻妻斬夫獲准簽保 官:唔愛佢都唔好蝦佢 起碼佢畀你嚟到香港

蘋果日報 2019/03/07 12:21

襲擊何文田愛民邨中港婚姻吳蕙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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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文田愛民邨正月十五元宵佳節發生斬夫案。一對年紀相差18載的中港婚姻夫妻,因執拾衣物等家務瑣事問題起爭執,其間來自內地的妻子發難,以生果刀及菜刀襲擊60歲丈夫,被捕後更辯稱只是「用蘋果打佢」。涉案妻子原被控一項襲擊傷人罪,案件今再訊,獲控方准以簽保守行為方式了事。主任裁判官吳蕙芳指案情非常嚴重,被告的丈夫或念在子女與夫妻之情才不追究,直言「係好多中港兩地婚姻嘅悲劇」,並謂:「你唔再愛佢唔緊要,你唔好蝦佢,起碼佢畀你嚟到香港,搵到更好嘅未來。」
42歲被告蒲淑容今在丈夫梁永賢陪同下到庭應訊,離庭時戴上口罩和帽子離開。控罪指她於今年2月19日在愛民邨家中襲擊丈夫。
案件今早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訊,控方透露,在徵得事主同意後,若被告同意案情,將以簽保守行為方式了事。主任裁判官吳蕙芳聞言不禁謂:「一把生果刀,一把菜刀喎﹗」直言案情非常嚴重,「唔知點解你老公肯畀你簽保」,推測或是念在子女或夫妻情份上,又謂既然事主「都唔願意舉證」,遂批准被告簽保。
吳官直言,這是「好多中港兩地婚姻嘅悲劇」,指被告當年是睜著眼睛,嫁給比她年長18載的丈夫,「大家年輕力壯,你冇嫌棄佢……唔係話你依家嫌棄佢」,強調不論是否中港婚姻,夫婦之間的相處也是一門學問。
吳官續指:「你唔再愛佢唔緊要,你唔好蝦佢,起碼佢畀你嚟到香港,搵到更好嘅未來。」吳官強調:「唔愛佢,可以申請離婚,唔好造成家庭悲劇。」最終批准被告自簽2,000元,守行為18個月。吳官警告被告,18個月內不可干犯任何涉及暴力的行為,否則將會嚴懲她。
案情指被告與事主於2002年結婚,3年後被告獲批單程證來港與家人團聚,兩人育有一對孖女。不過兩人近年不時因家庭瑣事積怨,關係變差。案發當天晚上,兩人因曬衫及家務事宜爭執,被告拿起生果刀襲擊丈夫腹部,及後更從廚房拿出菜刀,用刀背襲擊丈夫左肩、左前臂和左腳,事件驚動警方。被告被捕後在警誡下表示:「我有打佢,不過係用蘋果打佢。」
根據報道,男事主當日放工回家,甫入屋即見到單位內一片凌亂,衣物散落一地,隨即怪責妻子「唔執衫」。雙方因而口角,妻子情緒激動,揮刀斬傷事主。
事主其後受訪表示,他原籍廣州,40多年前來港,現時以售賣衣服維生。他自言經歷3段婚姻,首任妻子是香港人,二人育有一對子女,現已30多歲,雙方因性格不合而分開;第二任妻子為廣州人,註冊結婚十年後,妻子來港團聚,但一個月後竟然「走佬」,他只得返回廣州辦理離婚手續。至於現任妻子,兩人於2002年在內地結婚,育有的一對17歲大孖女,現時讀中五。蒲婦在酒樓做侍應工作,經常埋怨他「冇畀家用」,說話素來「單單打打」,動輒拿刀威嚇。
【案件編號:KCCC488/19】
記者楊思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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