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保薦人「貼堂制」實施至今已屆3年,光大證券是目前唯一被兩度「貼堂」的保薦人。分析指,事件或反映光證不熟悉上市流程;另有熟悉投行業務的人士預料,光證此事或會引起證監會的關注及跟進。
投行人士指,上市申請不成功,最嚴重的情況是「被拒絕」及「被發回」,但前者是針對申請人的質素,例如業務發展、資產等,而後者則針對保薦人未有盡其責任,他以「做功課」來作比喻:「『被拒絕』是份功課做晒,但可能做得唔夠好,畀低分;而『被發回』是份功課都未做完,連分數都無得畀。」
光證2014年為中國匯通金融上市作保薦人,已被港交所首次「貼堂」;而招證今次則是首嚐被公開「貼堂」的滋味。翻查資料,光證過去兩年保薦6間公司上市,今年則未開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