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非向來與人為善,只怕早已大肆「封鎖」。事實上,過往亦曾不得已的封鎖某某,其中包括未經個別「號主」(其中當然有我)同意,就拉雜成「谷(group)」,谷內相互未識(就算相識也不一定要悉知其個人通訊資料),私隱卻已一覽無遺,完全罔顧他人權益和感受,豈能不匆忙退谷,繼而封鎖。如此情況,亦見諸於擅將我的聯絡轉告其他第三者,就算該位是那號人物,亦恕我不識抬舉。
新年流流,理應展望誓願,然我卻惦着這些碎碎念的掃興事,實在大煞風景,不過從來只求我行我素,貫徹始終,年年如此,於願足矣。
王利民
康宏金融集團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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