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先生聲稱,在富通任職一年多,工作表現良好,業績超出公司要求五成;但上月9日收到公司通知,在沒有任何理由下要求終止合約,並向他追討300萬元預付佣金。
他與保險公司的合約條款列明,工作未滿期限而轉工或被辭退,均需按比例退還預付佣金,卻並非富通追討的300萬元,而是入職不足兩年的八成即約200萬元;他又認為公司故意在2月中終止其合約,是為逃避發放百多萬元花紅,「自己係家中經濟支柱,有個90幾歲嘅阿媽要照顧,個女又喺英國讀書,覺得好徬徨。」
香港保險業總工會理事麥偉雄擔心,金融海嘯引發保險公司利用精簡架構為由裁員,以逃避支付花紅,又認為現時保險公司與從業員的合約列明員工未滿合約期離職,需退還預付佣金是不公平的條款,將去信要求保險業監理處協助,亦要求富通保險解釋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