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政府研辱警罪涵全體公職人員 警購電槍擬武力升級 搵公關洗底
辱警罪電槍文宣鄧炳強警察
事隔超過一年,警務處處長鄧炳強昨在灣仔警察總部再次舉行「與處長對話」。鄧炳強透露,保安局正研究設立「辱警罪」,計劃涵蓋所有公職人員;行動處處長郭蔭庸則指,未來會再提升警員裝備,並已購買電槍,以研究是否引入。
據了解,警隊周二下午在灣仔警察總部舉行「與處長對話」,警務處處長鄧炳強與多名管理層出席,在現場和透過視像直播與員方對話,歷時約2小時。鄧炳強在會上透露,保安局正研究設立「辱警罪」,但非只限於警務人員,會涵蓋所有公職人員。而除了「起底」禁制令外,警隊亦會協助被起底和受傷的警員,以至跟進運輸署車牌查冊安排,其間提及《鏗鏘集》編導蔡玉玲被控一事。
鄧炳強在會上又表示,未來會提升警員裝備,包括隨身攝錄機(BWVC)、數碼動態攝錄機(即運動攝錄機),亦會購置警車,尤其是PTU巴士、較小型的水炮車,並會添置「低殺傷力武器」,包括引入胡椒球槍。
行動處處長郭蔭庸則透露已購入電槍,將研究是否引入使用,又指因涉及政策改變,所以要「更小心」研究。警隊亦已更換了新的休班警棍,除了改善裝備質量,亦要檢討訓練。
公共形象方面,警務處副處長(行動)蕭澤頤表示,曾諮詢過外間公關公司,增強社交媒體宣傳,並會考慮外聘公關人才。行動處處長郭蔭庸指,「對家」的文宣質素並非高,而是受眾接受;又指警方一開始輸是因為受眾少,但警察公共關係科已努力中;他又指,原與港台一同製作的《警訊》節目已取消,取而代之的「警聲直播」大受歡迎,亦會復辦警署開放日。
鄧炳強指,要透過所有平台打擊「假消息」,包括出席區議會會議、在Facebook發文,做網上直播。他又列出警方就其視為「假消息」的跟進手法,包括拘捕涉事屯門區議員、通訊事務管理局辦公室處理涉港台投訴,以至向《蘋果》發信等。
警隊高層在會上亦透露將在警隊工作地點加設中銀自動櫃員機,會幫助警員子女處理升學事宜和設內地教育津貼。對於有警員聲稱在公立醫院受到不理想對待,警方稱已聯絡醫管局,又會協助人員轉至私家和深圳醫院。
對於有警員投訴政府要警員做「封區」,要求當局找更多其他部門人員處理,鄧稱已有其他政府部門和紀律部隊參與,特務警察亦有做保安工作,形容協作已經非常暢順。
民權觀察發言人王浩賢回應引入辱警罪時指,現時已有阻差辦公或阻礙公職人員執行職務等法例,「如果市民不合作程度去到妨礙警員或公職人員工作,已經有法例涵蓋」,如單純將不禮貌言辭刑事化,變相限制市民表達自由。
他又指,每年監警會報告亦有大量涉及警員對市民作粗言穢語的投訴,「如果市民對警員不禮貌要負刑責,警員講粗口係咪都要負刑責呢?警察都係市民,應該要對等。」
保安局回應指,就立法禁止侮辱公職人員,早前已進行相關研究,包括研究海外法例、做法,以及相關案例。當局正就研究內容徵詢律政司意見,下一步會諮詢相關政策局意見,目前沒有立法時間表。
外界一直關注電槍或誘發心臟病及死亡,王浩賢指電槍一般用於有相當距離,而又作出攻擊的對象,警員目前已有胡椒噴劑、胡椒球槍、橡膠子彈等常規配備,足以應付不同情況;而香港現時須使用到實彈等更高層級武力的情況亦少之又少,看不到有必要引入電槍等武力選項。
他以美國為例,指當地早有研究發現警員遇事時會傾向使用情況許可的最高武力,引致不少濫用電槍情況,「例如原本只要胡椒噴劑或警棍已經可以制服犯人,警員都會選擇用佢認為最有效嘅電槍,因為一電就成個瞓低。」
他以2019年10月1日荃灣開槍事件為例,涉事警員當時其實亦手持橡膠子彈槍械,惟遇襲時第一反應依然仍使用實彈槍械,「即使配備咗電槍,警員覺得受生命威脅都會用佢認為嘅最高、最有效嘅武力。」相反,如香港與英國情況一樣,即一般警員沒有配備實彈槍械,才適合考慮引入電槍。
警方回覆查詢時承認,警隊管理層曾與同事進行內部溝通,當中部份同事以視像形式參與,管理層並對同事關注事項作出回應,相關事宜並不對外公開。
至於是否已購買電槍研究,警方未有正面回應,僅指為確保警務人員有更有效的裝備應付實際行動情況,會持續評估行動成效及審視人員在行動上的需要,適時引進適合的裝備以及相關措施,並會考慮一切有助提升行動效能的方案,讓前線人員能夠在日益嚴峻的工作環境下繼續專業地執行職務。
警方亦指,一直依照既定政策、程序及守則採購合適的裝備,並會按行動需要就世界各地不同類型的裝備進行市場調查和實際測試,確保所採購的裝備符合安全標準。有關採購裝備的資料屬警隊行動部署細節,不宜公開,以免影響行動效能。警方又稱,就裝備及武力的使用有嚴謹的指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