稍後一位曾在《智在必得》參賽的姓蘇好友到院探望譚偉文,蘇形容譚偉文不甘心聲譽受損,多番要求無綫給予錄影帶他翻看證據無果,又委託謝偉俊律師發信予無綫電視,對方曾經覆信,譚偉文卻未滿意,他打算考慮民事訴訟,礙於可能花費數十萬元堂費而負擔不起,一直悶悶不樂才作儍事。
無綫外事部助理總監曾醒明稱,無綫當日取消譚偉文參賽資格,是依章辦事,並保障其他參加者的利益。
該宗糾紛發生於上月二十二日,譚參與《智在必得》第三十一集錄影,另一名參賽者不懂回答終極問題「香港電台於哪一年成立公共事務電視部?」(答案為一九七○年),主持人再給予另兩個提示,可惜參賽者依然不懂回答,惟有找來譚偉文協助。
曾求助律師謝偉俊
在下一節錄影前,無綫要求譚偉文簽署不能半年內亮相其他傳媒的同類節目,他卻藉詞表示欲往洗手間,又企圖在紙袋中取出物件,無綫認為有人作弊,便取消他的資格,譚偉文事後求助律師謝偉俊,又多次到電視城抗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