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志遠供稱,因新地在馬灣發展住宅要向政府補地價,故雙方協議要求新地從中扣起八億元發展公園,公園的收益都歸政府。政府在2001年中將地皮交予新地,新地原計劃興建迪士尼式的主題公園,但為免與真正的迪士尼太似,故向城規會申請將公園改為教育性質,03年獲批。
新地原預計06年底完成公園第一期,但05年分區地政處指公園沒有過山車等設施,不符03年的概念,7月27日,地政總署突向新地發信,指03年批准的大綱圖其實未達協議。劉稱對政府的信,「公司覺得好大件事,係震驚」。由於前景不明,工程在9月6日停工,直至06年初復工,累及新地多付134萬元開支。劉指新地多次向政府查詢,但都不獲回覆。對於控方聲稱新地安插耳目在政府,劉說:「當然冇,否則知點行啦!」新地曾直接去信孫明揚跟進,但劉說沒有聯絡過許仕仁。劉又批評因政府當時限制旅遊車進入馬灣,減低公園吸引力,慨嘆同事花很多心機設計公園,但因沒妥善的交通安排,令計劃失敗。
案件編號:HCCC9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