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本不需要是政黨中人或參選過,只用一般人的常識,應也能看到今年9月立法會選戰的一些情況,問題只是你選擇見到還是視而不見。
一、香港現在的立法會選舉制度並不是真正的民主制度,且在扭曲了的比例代表制及一半議席是功能組別這些安排之下,選民的意願根本不能完全表達出來。只有當香港能有真普選,選民的真正意願才有機會透過選舉反映出來。
二、今屆立法會選舉,最重要的不是政黨完成新陳代謝,那根本不是選民要關心的事,而只是搞政黨的人自己的「私事」。現在最重要的目的,是如何在雨傘運動及否決袋住先後,運用體制內外的資源去令真正的民主制度能盡快在香港實踐。
三、這目的應該比所有政治團體的個別利益為大。即使支持民主發展的個別政團能在今次選舉中有所進賬,但如果香港的民主空間進一步縮小了,它也不會有前途。
四、爭取立法會內非建制派能取得一半議席,作用不可能是做我們想做的事,那要等有了真普選之後才可以達到,這是顯而易見。「立會達半」的目的很簡單,就是要增加體制內的抗爭力量。
五、面對強大的對手,真誠合作是唯一的出路,分裂只會令對手可以採各自擊破的方法把抗爭力量瓦解,這就是「囚徒的困境」的教訓。合作須各方把過去的爭議放低,着眼於共同的敵人,如各人還是糾纏於過去的恩恩怨怨,那只會是死路一條。
六、合作當然是自願的,而協調或初選的機制必是各方都能接受及認為是公平的。要建立起公平的機制當然不容易,但只要有創意和決心,應還是可找得到的。
七、合作並不是要扼殺公民參選的權利,但如果有人或政團在香港現在這樣的局面下,還是堅持不與持相同理念的人及政團協調合作,那是他的選擇,沒有人有能力或有權阻止他們,但他們也須為自己的決定承擔代價。不幸地,持相同理念的人也會因而無可避免與他們一起承擔起不合作的政治代價。其實拒絕協調合作的政團,若能對自己有多點信心,也不用懼怕協調合作,因最終得益的或許是他們自己。(節錄,全文將於明日蘋果論壇刊出)